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问答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问答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

 

一、五城区正住户口的范围如何界定?
五城区正住户口的范围是指成都市政府行政管辖区划定的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以及高新区的城镇居民户口。

二、有关户口中几种情况的解释
1、人、户分离的家庭如何申请?
常住地与户口分离的,在申请人居住地申请。
2、家庭人口如何计算?
按正住户口计算人口。 申请人户口中含非直系亲属或挂靠户口的,原则上不计入家庭人口。
3、单亲家庭如何申购?
单亲正住户口两人以上的,可以申请。申请人及子女还应同时符合其他各项申购条件。
4、家庭中只有一个人的户口在五城区能否申购?
只有一个人的户口在五城区的家庭,原则上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三、现役军人家庭和军转人员能否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现役军人符合我市安置条件的,且配偶户口在五城区范围内可以申请。军转人员需取得五城区户口且配偶户口也在五城区的方可申请。

四、什么叫家庭年收入?
指申请人所计家庭成员全年收入的总和,它包括工资、奖金在内的一切合法收入。

五、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线是多少?
2005年度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线是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之和为3.8万元/年。

六、什么叫无房户?
申请人从未购买或租赁政策性住房,现租住私人住房、单位临时安置的单身公寓和非住宅房以及申请者婚后仍挤住父母身边的家庭均视为无房户。

七、什么叫住房困难户?
凡申请人现租住的住房或购置的非政策性住房人均面积小于16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算)为住房困难户。

八、政策性住房是指哪些?
凡是参加过房改购房或目前正租赁公有住房,以及购买过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集资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均视同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九、租住公房者,能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租赁公房者,应视为享受政策性住房,原则上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果确属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可退出所租赁的公有住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十、申请人在什么地方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人在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锦江区房管局:电话:86612440、地址:大慈寺路22号。
武侯区房委办:电话:87022558、地址:二环路外侧武侯大道口养生苑6楼。
青羊区房管局:电话:86517689、地址:西玉龙街210号。
高新区房委办:电话:85153647、地址:高新大道创业路18号3楼。
成华区房管局:电话:84399067、地址:成都市猛追弯街12号
金牛区房管局:电话:87737267、地址:一环路西三段132号6楼房委办。

十一、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需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带如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现住房屋的证明材料。如是自有住房须带上产权证,是租住私人住房或单位安置的非住宅,须持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

十二、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什么单位(部门)核实?
申请人夫妇有单位的,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工作单位核实。
申请人夫妇无单位的,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由常住的街道办事处核实。

十三、为什么要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情况进行公示?在何处公示?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实后,除由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外,还应在申请人单位或居住地张榜公示。目的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发生。

十四、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超购面积部分如何补交差价?
根据申请人家庭人口情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限购面积。超购面积部分,签购房合同时,按市房委办公布的项目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在成都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交差价款。

2008-11-22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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